交易保障

尊敬的各位入驻商家:

为保障商城平台交易秩序,明确交易资金分账机制与资金流向规则,维护平台与商家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宁夏大恒电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平台")现就商城系统交易保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资金流向说明

消费者在本平台商城完成下单支付后,交易资金统一进入本平台在持牌支付机构开立的交易资金监管账户,与平台自有资金严格隔离,平台不挪用、不质押。

消费者确认收货(或系统自动确认收货,自动确认时限为发货后 15个自然日)后,交易状态变更为"已完成"

售后保障期(默认 7个自然日,特殊类目以入驻时约定为准)届满且无未决售后争议的,平台启动分账程序。

分账完成后,商家应得款项划转至商家绑定的结算账户。

资金流向路径:

消费者支付 平台交易资金监管账户 确认收货及售后期满 分账处理 商家结算账户

 

二、分账规则

每笔交易完成后,交易资金按以下规则拆分:

商家货款 = 交易实付金额 ×1 - 平台服务费率 - 支付通道手续费率)

平台服务费 = 交易实付金额 × 平台服务费率

支付通道手续费 = 交易实付金额 × 0.6%,由商家承担

平台调整服务费率的,将提前 30个自然日 通过站内公告或书面方式通知商家,调整仅适用于通知期满后产生的新交易。

优惠与补贴承担原则:

平台发放的优惠券、补贴:由平台承担,不从商家货款中扣除;

商家自行设置的优惠、折扣:由商家自行承担,以消费者实付金额为结算基数;

联合促销活动:优惠分担比例由双方另行书面确认。

运费处理:

商家自行配送的,运费全额计入商家结算;

使用平台合作物流的,按实际物流费用从交易资金中扣除后结算;

包邮商品的运费成本由商家自行承担。

 

三、结算与拨付

本平台采用 T+7 结算模式(T为交易确认完成日),即消费者确认收货后第 7个自然日 启动结算。特殊类目或信用等级商家适用不同周期的,以入驻时约定为准。

固定结算日为每月最后一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单笔结算金额低于人民币 100元 的,自动累计至下一结算周期合并拨付。

结算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或持牌支付机构代付方式划入商家绑定的结算账户。

商家结算金额计算公式:

当期结算金额 = 已完成交易货款总额 - 平台服务费 - 支付通道手续费(0.6%- 退款/售后扣回金额 - 其他依约应扣款项

 

分账示例:

消费者实付金额:1,000元(一般商品类目)

平台服务费(3%):30

支付通道手续费(0.6%):6

商家应得货款:964

 

四、退款与售后资金处理

消费者退款经商家同意或平台裁定支持的,退款资金按原支付路径退回消费者账户。

分账前发生退款的,直接从监管账户扣回;分账后发生退款的,平台有权从商家下一期结算款中扣回,不足部分商家须在 5个工作日 内补缴至平台指定账户。

售后保障期内存在未决售后申请的交易,对应资金暂停结算,待售后处理完毕后恢复。

售后争议由平台依据《商城售后管理规则》裁定。商家对裁定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后 3个工作日 内提出申诉,平台将在 5个工作日 内复核反馈。

因商品质量问题、描述不符、发货延迟等商家原因导致的退款,相应交易不收取平台服务费,已收取的予以退还;支付通道手续费不予退还。

 

五、资金安全保障

本平台所有交易资金在分账前均存放于持牌支付机构的监管账户中,接受依法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本平台合作的支付机构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有效《支付业务许可证》,合作银行具备相应资金存管资质。

平台采用加密传输(SSL/TLS)、防火墙、入侵检测、数据备份等技术措施保障交易数据与资金数据安全。

未经商家书面授权,平台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商家结算账户信息、交易数据及分账记录(法律法规要求或监管部门依法调取的除外)。

平台有权从每期结算款中按 2% 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应对突发退款、消费者赔付、商家违约等情形。风险准备金累计上限为人民币 50,000元,达到上限后不再提取。

商家退出平台且所有在途交易完成、售后保障期届满、无未决争议的,平台将在 30个自然日 内将剩余风险准备金无息退还至商家结算账户。

 

六、账户管理

商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结算账户信息(开户行全称、银行账号、账户户名),并确保与商家营业执照主体一致。个体商户可提供经营者本人名下银行账户。

变更结算账户须提前 5个工作日 向平台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变更后的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平台审核通过后方可变更。

因商家提供的账户信息错误、账户被冻结或注销等原因导致结算失败的,相关损失及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商家自行承担。

平台在合理怀疑存在欺诈、洗钱、虚假交易等违法行为时,有权临时冻结商家结算账户并暂停资金划转,同时依法向公安机关或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冻结期间不计入结算周期。

 

七、商家权利与义务

商家有权按本公告约定及时获取结算款项,并随时查阅分账明细及结算记录。

商家对分账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算完成后 15个自然日 内向平台提出书面异议,平台将在 5个工作日 内核实并答复。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确认分账结果无误。

商家应确保交易真实、合法,严禁虚假交易、刷单套现、恶意退款等违法违规行为。

商家应妥善保管结算账户信息及商城后台登录凭证,因自身原因导致账户信息泄露所造成的资金损失,由商家自行承担。

因商家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质量问题、发货延迟、虚假宣传、知识产权侵权等)导致的退款、赔付及行政处罚,相应资金及法律责任由商家承担。

 

八、违规处理

商家存在虚假交易、刷单套现、洗钱、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平台有权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冻结全部未结算资金;

暂停或终止商家经营权限;

扣除全部风险准备金作为违约金;

向公安机关或相关监管部门举报并追究法律责任。

因商家原因导致消费者投诉、退款或行政处罚的,相应资金损失及罚款由商家承担,平台有权从结算款中直接扣除。结算款不足以扣除的,商家须在收到平台通知后 10个工作日 内补足差额。

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分账错误或结算延迟的,平台将在故障排除后 24小时内 完成补正,并主动通知受影响商家。

平台未按约定周期拨付结算款项且非因不可抗力或商家原因导致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 万分之五(0.05%) 向商家支付违约金。

 

九、协议终止与资金清算

商家主动申请退出平台的,须提前 30个自然日 向平台提交书面退出申请,并确保所有在途订单已处理完毕、无未决售后争议。

商家因违规被平台终止合作的,平台有权立即暂停其经营权限及资金结算。

无论何种原因终止合作,平台将在所有在途交易完成、售后保障期届满且无未决争议后 30个自然日 内完成最终资金清算,将剩余应结款项(含风险准备金余额)划转至商家结算账户。

存在未决争议、司法冻结或行政调查的,相应资金待争议解决或冻结解除后再行处理。

平台因经营调整需终止商城运营的,将提前 60个自然日 在商城首页及后台发布公告,并依法依规完成全部商家的资金清算。

 

十、发票与税务

平台就收取的平台服务费,于每月 10日 前向商家开具上月增值税发票(税率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目前为6%)。商家需在入驻时提供准确的开票信息(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商家应就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依法向消费者或平台方开具相应发票,并自行承担相应纳税义务。

因商家税务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等)导致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商家自行承担,与平台无关。

 

十一、争议解决

因交易保障事项引发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子商务行业协会或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平台所在地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争议解决期间,不涉及争议部分的交易资金仍按本公告正常结算。

 

十二、公告修订

本平台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变化、监管要求或业务需要对本公告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告将提前 15个自然日 在商城后台"公告中心"及平台官方渠道发布。公告期满后商家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视为接受修订内容。

商家不同意修订内容的,有权在公告期内书面通知平台申请退出,平台将在 30个自然日 内完成资金清算。

重大修订(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率调整、结算周期变更、风险准备金比例变更)须提前 30个自然日 通知。

 

十三、不可抗力

因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网络攻击、支付机构系统故障、电信中断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公告相关条款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的,受影响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事件发生后 48小时内 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 30个自然日 的,任何一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合作并进行资金清算。

 

十四、附则

本公告自 202671日 起生效,适用于本平台商城系统全部入驻商家。

商家完成入驻注册并勾选"同意《交易保障公告》"即视为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公告全部内容。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平台后续发布的补充公告或商家入驻时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如有冲突,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宁夏大恒电子商贸有限公司所有,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特此公告。